close

創投公會最近將開辦《創投經理人指南》課程並且製作成精美圖片大方地公佈在公會網站首頁。

 

前幾天有管理顧問公司人員說:「美國的創投經理人有很大的自主權,股東完全授權經理人決定投資案,而在台灣創投經理人還要經過董事會同意。」,大意如此。民說:「你不是創投經理人,你是管理顧問公司的經理人。」,他一頭霧水不解,於是民補充:「管理顧問公司與創投公司簽有一契約,創投公司與管理顧問公司存在法律關係,創投公司跟你即管理顧問公司的經理人沒有任何法律關係所以不能自封為創投經理人,美國是合夥制當然存在法律關係因此可稱為創投經理人,在台灣創投公司是沒有實體業務的紙上公司但有董事長、總經理以符合公司法人的規定,依公司法顧名思議創投經理人就是創投公司的總經理。」,他回答:「懂了!應該更改為《管理顧問公司經理人指南》才對。」。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新創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